双方协议离婚:一步步了解程序

你和配偶都想分开,想弄清楚这条途径究竟怎么运作。

什么是双方协议离婚?

双方协议离婚,是指丈夫和妻子都同意结束婚姻,并一起提出申请。法庭在确信婚姻真的无法继续后,就会记录这场离婚。

这和只有一方想离开的情况不同。在这里,分歧不在于要不要离婚,而有时在于该怎么谈妥周围的细节。

双方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?

一旦你们双方准备好提出申请,程序就会按固定顺序进行。每一步都建立在前一步的基础上。

  1. 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文件和结婚证书,一起向伊斯兰法庭提出联名申请。
  2. 法庭核对文件,安排日期,通常是苏鲁调解会或提堂。
  3. 一旦确认协议一致且齐全,丈夫依第47条在法官面前宣读一次塔拉克,不需要先经过和解委员会。[1]
  4. 法庭记录这场离婚,赡养费或财产等相关事项也可以一并处理。
  5. 记录完成后,妻子须经过待婚期,之后任何一方才可以再婚。

从提出申请到最后一步都保持一致的案件,通常能顺利走完这个流程,不会延误。

这和法斯赫有什么不同?

法斯赫是以过错为依据的途径。妻子依据特定理由向法庭申请,例如丈夫未尽赡养责任,即使丈夫不同意,法庭也会作出裁决。

双方协议离婚不需要过错,也不需要特定理由。你们双方已经同意婚姻应该结束,法庭的角色是确认这份协议是真实的。

这和库鲁克有什么不同?

库鲁克同样涉及双方达成共识,但妻子须支付赎金给丈夫来换取离婚,结果是不可复合的小离异(ba’in sughra)。

依第47条进行的协议离婚不需要赎金。丈夫宣读塔拉克,是因为双方一致同意婚姻应该结束,而不是因为妻子花钱换来离开。

提出申请前应该先谈妥什么?

同意离婚只是起点,不是终点。如果能一并谈好子女赡养费、监护权、探视安排,以及共同财产该怎么分配,会更有帮助。

就这些事项写下书面协议,哪怕只是简单的一份,也能让法庭更清楚地记录一切,减少离婚之后的争议。

这条途径如何衔接快速离婚?

一宗真正达成一致、双方出席且文件齐全的协议离婚案件,正是雪兰莪和联邦直辖区提供的快速离婚服务的基础。其他州属尚未确认提供相同的加快服务。

如果你的案件是真正协议一致、文件也齐全,可以向 Peguam Syarie 询问你所在的州属是否提供这条更快的途径。

迈出第一步

双方协议离婚在双方都真心准备好、愿意一起谈妥细节时效果最好,而不只是同意离婚这件事本身。

告诉 Peguam Syarie 你和配偶目前已经谈妥的事项,他们可以帮你看清在提出申请之前还有什么需要解决。

常见问题

双方协议离婚是不是结束婚姻最快的方式?

在真正达成一致的案件中,它通常比有争议的案件更直接,因为跳过了和解委员会这一步。实际所需时间仍取决于州属、文件,以及法庭的排期。

如果我们已经在所有事情上都谈妥了,还需要请律师吗?

你们可以自己提出申请,但 Peguam Syarie 可以检查你们的文件和协议是否妥善涵盖赡养费、监护权和财产,确保离婚记录之后没有遗留问题。

我们对子女赡养费和财产的协议,之后会怎样处理?

你们可以请法庭把这项协议作为同一程序的一部分记录下来。这样一来,它就具有法庭命令的效力,而不只是双方之间的非正式共识。

如果之后又有分歧,这条途径会变成法斯赫案件吗?

不会,两者是不同的途径。如果双方不再一致同意,协议离婚就不再适用,之后适用的途径要看你实际的理由和情况而定。

如果你和配偶已经同意分开,告诉我们目前谈妥了哪些事,我们帮你规划接下来的步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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